宜政發〔2012〕73號
宜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實施宜州市城鎮新基準地價的通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加快城鎮基準地價更新規范地價管理的通知》(桂國土發〔2010〕17號)文件要求,我市在原城鎮基準地價的基礎上,于2010年與廣西專業地價評估機構組成課題組,對宜州市城區及鄉鎮基準地價進行重新調查評估。2011年12月,我市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成果通過自治區專家組驗收,并于2012年4月12日依法通過聽證。根據2012年6月2日《河池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宜州市城鎮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成果的批復》(河國土資函〔2012〕105號),確認我市全面完成并通過驗收的基準地價更新成果,認為基準地價符合相關規程的要求。鑒于此,市人民政府決定:從2012年9月1日起實施宜州市城鎮新基準地價。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