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 “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本人收集部分省市地稅局文件,望大家補充。
說 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 “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財務處將各省份地方稅務局不計征營業稅設備的有關規定文件進行匯總,各相關部門在作業時,應對照文件要求操作,減少公司稅收支出。財務處將適時收集并補充其他省份文件。
財務處
2009年3月3日 |